王宗南被撤销第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2014年07月30日21:22  人民网 收藏本文

  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姜泓冰)政协上海市委员会今天下午召开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王宗南十二届市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吴捷在会上就撤销王宗南第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吴捷说,王宗南因挪用公款、受贿行贿,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5条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4年7月28日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29条规定,建议撤销王宗南第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的资格。

  王宗南,1955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友谊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上海百联(集团)总裁,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浦区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市黄浦区商业委员会主任,黄浦区区长助理、副区长等职务。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王宗南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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